4月19日,记者从城阳法院获悉,2019年4月18日,城阳法院受理一起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被告人刘某等三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系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本院受理的第十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等三人均系青岛市高新区红岛街道“鱼霸”,2018年6月至9月,该三人在红岛街道某码头附近海域,采用剪渔网、拖渔船、谩骂、恐吓等威胁手段,在海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多次向渔民强行索要钱财及海产品,严重扰乱正常捕鱼作业秩序,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初步审查,被告人刘某等三人基本符合恶势力团伙犯罪特征,均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案件的送达、发诉、审查及调解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下一步,城阳法院将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择期安排开庭审理,严格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