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的崔先生遇到难题了,一套自己先租后买的房子,突然来了个房东,要求崔先生从房子里面搬出去。
崔先生至今记得一周之前的那个电话,回到家一看,来了陌生人,而且房门都已经被撬开了。怎么又出现了个户主?崔先生说,之前知道这房子不简单,没想到会这么麻烦。
崔先生两口子开了个门店,有个关系很好的顾客李先生,这个李先生很热心,在崔先生两口子要租房的时候就把房子租给了他们。因为关系很熟,崔先生说,他也没有看房产证。
崔先生提供了一张2017年7月份署名是李先生的收条。内容是收到了崔先生六万五千块钱的购房款。崔先生说,当时跟李先生商量好了房价是30万左右。他们先交上了定金。按理说,定金交上了,办理后续的购房手续吧,但是奇怪的是,后续的手续停止了。
崔先生说,交上了6.5万的定金之后,那位李先生就联系不上了,所以后续的手续也没有办理。没想到,最终等来的不是当时号称的房东李先生,而是拿着房产证的李先生的父亲。崔先生说,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交钱之后就有个异常情况发生。
这是一个2017年10月28号发送给崔先生的短信,署名是李先生的父亲。崔先生说他当时也没当回事,后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崔先生一家住在房子里,等待着李先生的出现。直到这次李先生的父亲出现,才让崔先生意识到,事情麻烦了。
当初收定金的李先生联系不上,现在李先生的父亲要收回房子,崔先生两口子这不就掉进空里了吗?行动员联系了李先生的父亲,也就是房子真正的房主。
李先生的父亲只有一句话,不知道。后来就挂断了电话,再打就不接了。李先生去了哪里?购房定金收条是怎么回事?崔先生他们又该怎么办呢?行动员联系了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确实接到过报警,房子涉及经济纠纷,他们暂时也没找到那位李先生,现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对方表示,崔先生并没有查看房产证也没有房主的授权文书,很难认定为“表见代理”。按照崔先生提供的材料,他只能向李先生要求退回定金和其他侵权权利,而房主也有权利要求崔先生搬离房子。律师提醒,购买房子一定要详细了解房产的产权情况,并签订相应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