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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传销、造假币…青岛破获这些经济大案

2019-05-14 15:24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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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青岛新闻网5月14日讯(记者陈志伟通讯员青公宣)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1人,挽回经济损失5.01亿元。

其中,立案涉众型经侦犯罪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8人,涉案金额39.7亿元。在持续开展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青岛市公安机关共从境外抓获、劝返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3名。

当前,青岛市的发展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点。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努力提升侦查破案水平和防范打击质量。一是深入推进“云端”打击主战模式。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及其他经济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是深化“猎狐”行动。进一步加大境外缉捕力度,确保取得更大战果。三是加强预警防范宣传。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的“双零”创建、预警宣传等活动,推动并逐步构建经济犯罪社会化防控的新格局。

7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青岛中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10月份,平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青岛中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年10月份,将该公司业务经理王某某等11人抓获并刑拘,2018年3月19日,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抓获。经查,自2011年中恒平度分公司成立后,刘某组织业务员对外宣传到该公司投资安全、利率高、公司有实体企业等,从事非法集资业务,以中恒平度分公司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每月支付利息,参与群众580余人,涉案金额7200余万元。2018年4月,该案移送起诉至平度市人民检察院,现平度市人民法院正对该案进行审理中。

“5030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9年2月25日至3月15日期间,黄岛分局经侦大队开展聚集型传销窝点实地摸排清查工作时,查获“50300”传销窝点。经查,“50300民间互助保本小额理财”传销项目的参与人员都是采用谎言邀约方式欺骗亲戚朋友,发展线下采取的是拉人头交钱模式,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邀约人以帮助介绍工作、旅游、承揽工程等名义将亲戚朋友从外地骗来,通过轮番上课的形式进行洗脑,让参与者交纳50300元,并不断发展下线加入。该项目实行岗位晋升和出局制,组织者宣称,发展到足够的会员数,就可以拿到800万。目前,该案已捣毁传销窝点6个,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1起,查获涉嫌传销人员77人,刑事拘留48人,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17人,批评教育12人。

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

2015年12月,市南分局根据摸排的非吸类案件线索,快速出击,迅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15年3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本市市南区福州南路等8处房产系孔某某使用非法集资款购置,且上述房产均已被公安机关查封,仍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据为己有,同时不配合公安机关对上述涉案财产的追缴,后被查获。2016年4月19日,该案被移送起诉。现法院于2019年4月8日做出生效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违法所得40万元予以追缴。

“2.06”王某某伪造货币案

2018年2月6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抓获制售假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其住处当场缴获假币1000余元,制造假币工具50件,假币电子模版、图案印章和水印、数字印章和水印、凹凸板及滚轮并缴获大量教学视频。经调查,王某某在制售假币圈中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制售假币犯罪的源头。该利用CDR等软件自己制作假币模板、并网上购买制作假币工具所需的原材料,加工成制假工具;同时在网上建立多个QQ群,利用QQ向其他犯罪嫌疑人销售电子模版、制假工具,传授制假方法,解决技术难题。经深挖线索,该伪造货币犯罪网络涉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涉及制作假币窝点232个,涉及人员240人。

“5.29”假冒奢侈品箱包案

2018年4月,即墨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大肆销售“MCM”“BURBERRY”“LV”等奢侈品箱包。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潘某某伙同张某某、解某某等人在青岛市城阳区开设箱包加工厂,从广州、即墨等地进购皮革、包材、五金件等原材料,生产加工假冒“MCM”、“MK”、“LV”、“BURBERRY”等品牌的箱包,并通过微信对外大肆销售假冒品牌的箱包。2018年8月10日,即墨分局经侦大队在市局经侦支队的指挥下,一举打掉了4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全部团伙成员16名,捣毁销售假冒商品门店11处、仓储窝点15处,缴获假冒“MCM”“LV”“BURBERRY”“GUCCI”等35个国际知名品牌的箱包4.5万个,涉案价值3.2亿元人民币。

青岛“某云商”特大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赵某等人,在明知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同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声提供与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套虚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赵某安排公司员工采用编造虚假的装箱单、海运提单、出口发票、内贸购货合同、外销合同,将接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青岛市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现已查实该团伙接受虚开发票1300余份,价税合计3.6亿元,骗取出口退税4500余万元,成功避免税款损失1500余万元。2018年12月,市局经侦支队、李沧公安分局会同市国税稽查局成功打掉以赵某为首的骗税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目前已经移送起诉16人。

   陆某某等人保险诈骗案

2019年1月至今,青岛经侦部门根据上级部署,立足扫黑除恶等公安中心任务,着眼发现和打击新型保险犯罪模式,会同李沧分局、市银保监部门,一举破获了一个以青岛某汽车维修公司陆某某、侯某某为核心,涉及评估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及各类社会人员的保险诈骗涉恶犯罪集团。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已批准逮捕5人)。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侯某某伙同马某某、张某某、牛某某等人,以陆某某开办的汽车修理厂为依托,大量购买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二手豪华车(包括部分事故车)或者借用他人车辆进行套牌,并使用上述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故意制造或伪造交通事故,后利用网上报案等方式逃避交警、保险公司查勘,再通过保险公估公司出具虚假的高额车损评估报告,并依据上述评估报告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向保险公司索赔高额赔偿,目前已查明该团伙利用此类手段作案20余起,索赔金额300余万。

防范提示

一、怎样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通常采取的骗术主要有:

1、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行违法之实。利用群众求富心切、风险识别能力差,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舆论;利用各类媒体不断宣传造势;利用经营传统的种植、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入股、保险理财投资、股票私募投资、售后返租等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2、通过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利用亲情诱骗。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骗取更多的集资参与人投资;

3、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息返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

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群众要提高“三个意识”

1、提高防范意识。任何承诺“高息”“高额回报”的项目都不可信,面对高额利息诱惑,应当保持理性,冷静分析,不要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

2、提高维权意识。如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3、提高法律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人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二、怎样防范非法传销犯罪

“非法传销”本质特征:一是加入时须交纳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二是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数量或者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三是形成上下线的金字塔的层级关系,按等级提成。通常采取的骗术主要有:

1、以招工、招聘、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对加入者进行“洗脑”,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2、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或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项目为名,以所谓“资本运作”“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传销活动;3、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网络代理”、“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旗号,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发现有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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