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幼教改革发展按下“快进键”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达83%以上
自2016年获批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以来,青岛市幼教改革发展按下“快进键”。为积极应对二孩政策和外来人口增加的新形势、新挑战,我市以扩大普惠资源供给为优先任务,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根本措施,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新时代需求。据统计,全市目前共有幼儿园2241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在园幼儿26.4万名,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3%以上,师资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90%以上。
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支持高收费民办园自降“身价”
为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青岛市着力破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难题,修订《青岛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由区(市)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
同时,青岛市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机制,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保教质量、办园成本等情况确定其收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如今,全市有普惠性民办园477所,提供普惠性学位约7.4万个。
在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同时,青岛市积极创设条件完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惠性民办园定额补助、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扩大优质资源激励等7项制度,2018年实现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6%。在此基础上,青岛市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和资助标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每年850元以上,个别区市达到每年1600元;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800元,并在山东省率先建立了包括视障、听障、智障和自闭症教育的特教学前教育体系。
青岛建立健全扩大普惠性资源投入机制,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400元,个别区市目前达到每年12000元。在这种扶持政策下,一些高收费民办园自降“身价”。以崂山区为例,该区对新型普惠园补助标准设两档,分别按照生均每年10000元、12000元补贴,标准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此举不仅缓解了区内普惠幼儿园学位缺口,减轻了家庭负担,还保障了教育质量不缩水。2018年,智慧熊幼儿园、新爱弥儿之家幼儿园、智慧熊山水名园幼儿园、红黄蓝中心幼儿园被认定为新型普惠园,这些原收费在2000元/月的幼儿园自愿将其保教费标准降至860元/月或更低。此外,青岛还建立幼儿园对口帮扶、升类创优奖励制度,按照每所5万—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
完善幼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让幼师安心从教
“幼师‘全员大培训’最受益的是教师和孩子,教师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孩子学习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青岛市宜阳路幼儿园园长张正美表示,现在她管理的这所幼儿园师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数达100%,这源于青岛成为实验区后实施的园长、教师3年一轮全员培训,鼓励教师提升学历。
为让幼儿教师安心从教,青岛市加快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公办园教师待遇统筹制度。以区(市)财政保障为主,提高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对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以奖代补,青岛市农村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月平均工资由2011年的不足900元提高到现在的3700元;二是支持民办园提高教师待遇,将民办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作为示范园申报、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的重要内容,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对民办园教师实行新一轮全员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区(市)财政预算。
青岛市还健全了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扶持机制,保障这些园的教师获得合理待遇。参照教育部门办园标准,按照每年不低于850元的标准向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全市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按80%以上的比例列入区(市)、镇(街道)财政预算。各区(市)探索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形式,支持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类公办园落实非在编幼儿教师待遇。
“我们将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鹏照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将研究起草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措施,扩大公办园设点布局,多渠道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