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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深圳 崂山区率先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改革

2019-05-29 06:00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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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28日讯(记者 任俊峰)5月18日上午,崂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20余家建设单位召开了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改革座谈培训会,立足对标深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崂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国家和全市的改革情况,崂山区存在的差距,拟重点改革的内容及环节,以及改革后的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办理要件等进行了全面解读。相关改革已从5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的有关要求,崂山区广泛吸收深圳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报建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的原则,从减环节、减要件、压时限等多个方面和层次进行了改革创新。

在精简审批要件方面,坚定不移地取消了一批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要件,将社会投资项目承发包交易登记表26项要件,简化为只提供5项要件,将施工许可阶段原需报要件91件次,压缩至39件次,精简审批要件50余项。

在压缩审批环节方面,直接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等审批事项,合并了一批审批事项,直接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将房建类施工许可分步办理的12个审批事项,整合为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申请核准、施工许可证核发3个环节,保障企业进一步加快建设手续办理,缩短办事周期。

在压缩审批时限方面,自我加压进行了多项改革重造,将施工许可核发承诺时限从10天缩短至2天,将施工许可阶段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9天缩减至8天,构建流程最优、用时最短、办事最快的审批流程,以“崂山速度”打造全市一流的营商环境。

同时,大胆改革创新,在全市率先放开对非法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形式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核发的要件,由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报相关部门备案。

下一步,崂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建立常态发现、即时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会同区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继续实施好施工许可专班服务,继续开展好批前辅导,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互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切实转变作风,帮助企业解难题,提高审批效能,抓好工作落实,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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