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男真“大胆”!
多桶汽油藏在自家,结果是……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为了保证民众安全,国家实行许可经营。但是,就是有人利欲熏心,在家里藏汽油、并偷偷倒卖汽油……。记者6月24日从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非法经营案宣判,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4万元,李某当庭服判。
2018年9月至11月,李某在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东营购进汽油储存在家中,后以每升5元左右的价格向他人批发销售。截至案发,李某共销售汽油1121桶,销售金额人民币155305元。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扣尚未销售的汽油两桶。
销售汽油国家实行许可制度,需要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但因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差距大,一些挣钱不要命的不法分子,罔顾自己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无照无证地做起了倒卖汽油的生意。殊不知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私自从事汽油买卖不但触犯刑律,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吕秀丽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