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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已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584起

2019-06-28 22:09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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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2019暑期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

青岛新闻网6月28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2019暑期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

据统计,6月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584起,清理地桩地锁135处,清理“僵尸车”220辆。

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贺伟表示,目前我市主次干道僵尸车已基本清理完毕,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重点针对外卖送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治理,加大路面执法的同时加大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部分外卖送餐企业进行约谈曝光。

案例一:外卖二轮闯红灯发生事故

5月28日19时许,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接到警情,在辖区漳州一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前去处置。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送外卖的二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二轮车驾驶人受伤,办案民警立即拨打120将受伤驾驶员送至医院接受治疗。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该二轮车先是沿福州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过漳州一路口后折返,又沿路口北侧的人行横道向西行驶,此时出事轿车正由该路口北向南行驶至案发地与二轮车相撞,导致轿车左前部与外卖二轮右前部相撞。二轮外卖车至少存在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例二:摩托车随意变更车道引发事故

3月3日中午,薛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在台东一路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擦,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薛某受伤倒地,被送往医院救治,驾驶员伤势无大碍但事故责任他要全承担。

当日中午13时许,薛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台东一路西向东行驶,到利群商场门前向左变道,正好碰到沿西向东方向行驶的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左后行李架与公交车右前方发生碰撞,造成薛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民警对事故责任作出事故认定,薛某属无证驾驶,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规定,薛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快递公司无牌摩托车撞伤行人

5月3日下午15时许,某快递公司员工崔某驾驶“新日牌”无号牌二轮机动车沿向阳路步行街南向北行驶至向阳路92号附近时,没注意观察,将此处东向西步行的五岁小女孩万某某刮擦倒地,造成孩子腿部骨折,不得不送医院接受治疗。经查,崔某驾驶的二轮机动车无号牌,其持有的C1驾驶证与所驾驶摩托车车型不符,并且在驾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崔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四:酒司机无证醉驾报废摩托车酿事故

6月26日13时许,在交警高新区大队辖区经二路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一辆面包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肖某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路面上有明显的摩托车刹车痕迹,肖某躺在地上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协助救护人员将肖某送到医院后,对肖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结果竟高达2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民警调查发现,肖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摩托车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在道路行驶要依法驾驶,杜绝超载超速、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更车道、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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