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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把老婆打骨折、掉牙 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2019-07-09 04:25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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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小事酿“家暴”!

打伤老婆,即墨一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即墨区检察院7月8日发布一起“家暴”案件——该院提起公诉的王峰故意伤害案宣判,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

案发时,王峰31岁,是某企业正式工人,收入不错。他的妻子林月29岁,两人的孩子还不到一岁,原本应该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为一丁点小事引发“大冲突”。2018年4月底的一天早晨6时左右,夫妻二人起床后,林月发现孩子的衣服染上了西红柿汁。因为孩子的奶奶爷爷帮忙带孩子,林月觉得是两位老人喂孩子时没有喂好,把孩子衣服弄脏了,就要去质问老人。王峰觉得妻子不可理喻,就说:“不准去,衣服扔了就行了。”林月不听坚持给婆婆打电话质问,王峰拿起衣服要扔掉,林月不让,两人就厮打起来。

这时,林月的婆婆闻讯赶来,王峰松开了手,林月拿起一个小铁锹欲砸王峰,王峰反手握住妻子的拿铁锹的手、把妻子压在炕上,把铁锹夺下后,因为妻子一直反抗,就用力用胳膊压住妻子脖子,这样压了十几分钟,林月听到自己腰部响了一声,就喊:“腰断了!”王峰松开妻子,林月又给自己的亲戚打电话诉说此事,两人又互相对骂起来,王峰又上炕与妻子撕扯了起来,直到林月嘴出血、牙齿脱落,王峰才住手。

经检查,林月除了牙齿掉了一颗构成轻微伤,胸11、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损伤属轻伤一级。林月报案后,王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王峰虽然主动投案,却不愿意向妻子道歉取得谅解,甚至在法庭上当妻子伤心流泪时,仍然对妻子恶语相向,没有认错悔改的态度。最终,王峰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仅获刑入狱,工作也丢了,婚姻也破裂了。

检察官提醒:婚姻中的男女要学会相互包容,不要让偏激、狭隘毁掉婚姻,更不能施家暴伤人。施家暴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文中名字为化名)(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吕秀丽 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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