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李沧交警治摩:天再热也要将安全放在首位

2019-07-24 11:23 来源:蓝睛
分享到:

7月19日上午9点半,李沧交警在商圈五岔口集中整治违法摩托车,一小时内共查处4起摩托车违法行为,其中涉牌涉证两起,未佩戴头盔一起。


一、“证件齐全,我就是忘带头盔了”

10时8分许,董某某驾驶摩托车沿京口路行驶,摩托车上安装了一把遮阳伞,伞下的驾驶员董某某连头盔都“省”了,交警将其拦下带至检查点,董某某情绪有些激动,连说自己证件都齐全,人无完人,就是出门急忘记带头盔了。交警当场指出,驾驶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头盔是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安全,驾驶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头盔,另外,交警指出遮阳伞非常危险,摩托车加装遮阳伞也是不允许的,一方面遮阳伞会遮挡视线,另一方面也容易伤人,在交警的劝导下,董某某收起了遮阳伞,并因未佩戴头盔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二、“离家近不会遇到交警”

上午10点15分许,张某某驾驶一辆蓝色无牌摩托车沿书院路行驶至检查点,被交警拦下。一下车张某某就解释,自己家就在附近,出来到书店给孩子买本书,觉得商圈难停车,没多想,开着无牌摩托就出来了。看来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都很清楚,他持有的C证与驾驶的车型不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摩托车未悬挂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证记满24分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紧随其后,一名驾驶员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自6月1日李沧交警全面治理摩托车以来,商圈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大大减少,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都能遵章守法,且手续齐全、佩戴头盔。夏季天热,不少摩托车加装了遮阳伞或者嫌热不戴头盔,都被交警逐一劝导,希望他们能忍受夏季一时的炎热,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