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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选房定位!1904套经济适用房等你来选房

2019-07-24 13:39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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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 朱颖)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2019年度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入围名单、选房顺序、选房地点及选房开始时间。在经过申购登记、计分排序等环节后,目前,我市201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进入了选房阶段,7月25日起正式选房。

正式入围家庭1904户,候补入围家庭379户

按照销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市人大、市政协、市中公证处以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理申购登记且符合条件的2283户家庭进行了计分排序,依据得分高低确定了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正式入围家庭1904户,候补入围家庭379户。

轮候选房时间为7月25日-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经济适用住房入围申购人选房时,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选房顺序轮候选房。轮候选房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自入围公告确定轮候选房之日起,每日限定选房申购人为96名,每人限定选房时间为5分钟,即第一日选房申购人为1-96名,第二日为97-192名,以此类推。

轮候选房地点为李沧区文昌路818号(湾头社区改造项目)。入围的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7月22日-24日到项目选房地点落实具体轮候选房时间及选房事宜。申购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超过规定时间未能选定房屋或未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顺序号的入围申购人开始选房。

选房时须带齐两证入围的申请家庭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和《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选房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件方可办理。

选房时须带齐两证

入围的申请家庭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和《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选房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件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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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记者了解到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了关于湾头社区改造等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入围公告

公开销售1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共计1904套住房

符合条件申请人进行了计分排序

依据得分高低

确定了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

明天起

选房定位!

据介绍,2019年6月1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销售公告,公开销售1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计1904套住房。

按照销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市人大、市政协、市中公证处以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监督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理购房登记的符合条件申请人进行了计分排序,依据得分高低确定了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

对此,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以(2019)鲁青岛市中民字第5136号公证书依法予以公证。

为保护申请人自身权益,请入围的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7月22日-24日到项目选房地点落实具体轮候选房时间及选房事宜。

入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轮候选房时,须持身份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选房现场轮候办理。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受托人须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件办理选房手续。逾期不到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

选房定位后,选择城阳区水岸新都三期项目、金科阳光美镇一期和二期项目的申请人按规定签订认购协议,暂不缴纳订金和房款,待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建设单位另行通知办理后续购房手续。选择其余项目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签订认购协议,缴纳订金和房款,办理购房手续。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监督电话:826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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