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青岛市将对所有禁烟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将重点针对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医院、网吧等重点禁烟场所,控烟工作开展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予以曝光。
今年是《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六周年,9月3日,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9月开始,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控烟立法六周年集中宣传执法月活动。
宣传执法月期间将开展控烟立法六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强化控烟公益宣传,要求9月到10月期间,城管、宣传、精神文明、地铁、交运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每周至少要发布或播放控烟宣传标语或宣传片3条以上。组织控烟集中执法活动,对所有禁烟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针对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医院、网吧、学校、火车站、机场、地铁等《条例》规定的重点禁烟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每个禁烟场所做到“五有一无一劝阻”。
“五有”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有控烟投诉举报电话,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有佩戴标识的指定监督管理人员,有控烟检查记录;“一无”即各单位的经营区内不能有烟具及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一劝阻”是指场所内有人吸烟,一定要有人员进行劝阻,如果劝阻无效要求吸烟者离开。
结合控烟立法六周年,对各级政府办公场所、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酒店、医院、网吧、学校、火车站、机场、地铁等重点禁烟场所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对控烟工作开展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联合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在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会议室、食堂、楼道、洗手间、传达室等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各级党政群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控烟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办法,全面推进无烟机关的建设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与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市、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禁烟工作,要在楼道、食堂、卫生间等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不得在办公楼内设置吸烟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台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