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江东旭 通讯员 陈晋鹏)青岛海域多年来经常出现不明油污污染事件,严重影响辖区近岸海域环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青岛海事局会同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四联机制,按照“防治结合”的思路,认真开展不明油污整治行动,今年以来青岛海域未发现较大较明显的不明油污,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青岛海事局海上溢油处置执法船“海巡0512”轮。(资料图)
海上不明油污因为来源多样、成因复杂、处置困难,历来是海洋环境的一大隐患。不明油污既可能来源于石油平台、商船、渔船、陆源输入等人为操作性污染,也可能来源于碰撞事故、海底沉船等事故性污染,甚至可能来源于海域底层沉积物。所以,一旦发生海上不明油污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污染源排查、污染清除等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需要海事、渔业、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才能有效应对。
一是制度先行。针对船舶水污染物从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没有有效监管手段的实际情况,联合市环保、城市管理、交通港航等部门,发布青岛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试行)》,建立了船舶水污染物联单制度。二是广泛宣传。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多次召开辖区防污染专题会议,将“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碧海蓝天行动计划”、“联单制度”等一系列防止船舶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通报青岛地区公安部门查办的船舶油污水案件,形成高压震慑。三是重点打击。对污油水船等高风险船舶加强重点监管,采取和坚持污油水舱量舱措施。对个别污油水回收船在前海锚地接收污油水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罚款六万余元。四是打通渠道。疏堵结合,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辖区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处理资质、处理费用等实际问题。五是规范处置流程。针对不明油污处置复杂,没有明确规范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发布《青岛海事局海上不明油污应急处置及排查工作指南》,提升了不明油污处置能力。六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应急处置资金,以燃油补偿、应急奖励等形式发放给不明油污处置企业,提高处置积极性。针对不明油污应急处置存在费用无法落实、资金没有有效保障的难题,按照“防、治、赔结合”的思路,成功开展了山东辖区首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为辖区海洋环境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青岛海事局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会同地方各部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助力绿色航运发展,为青岛的碧海蓝天贡献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