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9月6日7时许,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在G15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鲁B6SP**的SUV缓缓驶入收费站排队等候交卡上高速。
此时,执勤交警发现开车的男子神色慌张,上前检查时闻到车内充斥着酒味。随后,民警将该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接着对驾驶员尤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2mg/100ml,系饮酒驾车。
经询问得知,尤某的好朋友昨天在市区内被交警查获酒驾后心情郁闷,为了安抚朋友的情绪,尤某晚上便陪朋友一起借酒消愁。在酒桌上,尤某还不断拿酒驾被抓一事向朋友打趣,没想到次日早上尤某以身试法,在还没有醒酒的状态下冒险开车上路,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尤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蔺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