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可是大事,每个人都会精挑细选,而大品牌的房地产商,自然也倾注了消费者极大的信任和感情,可是选择大品牌房地产商就一定没问题吗?新疆的张女士向我们反映,自己本来买的是三楼,交房的时候,对方居然给了自己二楼!
提起自己的购房经历,张女士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这辛辛苦苦一辈子,谁成想花钱却买来了气受!
张女士是新疆人,因为女儿决定在青岛定居,所以他们老两口拿出来了毕生的积蓄,为女儿在城阳区的万科金域华府选购了一处楼房,当初在销售人员的推销下,他们选购了24号二单元的302户。
张女士:“今年六月底他们交房,我们收房来了结果给了我们一个二楼,我们提出异议,他们说就是二楼,这个楼起层就是从二楼开始起的。”
原来,张女士所在的这栋楼,一楼就是201户和202户,虽然张女士家门口标注着302户,但实际上是二层,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当初选购的是三层,为啥偷梁换柱成了二层。楼层低,采光差,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
那么,事情果真如张女士说的这样吗?随后,行动员找到万科金域华府的售后!没等行动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就拒绝了采访,事实摆在眼前,究竟有啥不好回应的呢?随后,行动员联系了辖区内的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说,张女士与万科是属于合同纠纷,这已经不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所以他们建议张女士向其他部门反映情况,但是划归到了哪个部门,他们也不清楚!无奈之下,行动员咨询了律师!孔律师说,开发商如此定义楼层的原因,目前我们一无所知,但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足够依据,张女士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除此以外,张女士也可以选择撤销合同。
孔娇:“当然业主也可以选择,因重大误解等原因撤销合同互相返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怎么说也是世界500强,所谓的发言人别变成了发不出言人,我们等待万科方面给出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