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秋节,正值阖家团圆的日子,晚上9点左右,一名驾驶员来到胶州湾大队黄岛东执法站内向执勤民警主动要求投案自首。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马某某当天中午在城阳区家中与家人聚餐,一直喝到下午5点左右,期间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了争吵,大约在8点左右,喝了半斤多白酒的马某某一气之下驾驶机动车辆从城阳赶往黄岛的叔叔家里,驾车途中,驾驶员马某某觉得自己酒后驾车早晚会被交警查获,便在到达黄岛东收费站后主动到黄岛东交警执法站投案自首!马某某称自己喝酒开车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对,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承担责任,所以选择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马某某也成为胶州湾大队查获的首例醉驾自首人员。根据驾驶员供述,执勤民警通过调取卡口监控及执法站周边视频监控,确定了其驾驶车辆的事实,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马某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32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固定证据,并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马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6个月以下拘投并处罚金的处罚。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