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0日讯(记者 韩彤彤 通讯员 贾臻)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了《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的情况。
据介绍,新修订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条例中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精简,重点突出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了市级决算草案重点审查的有关内容;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提出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提供服务;同时对容易引发歧义的有关规定作了明确。《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新修订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着眼于当前献血工作中存在的供求矛盾、服务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加大了组织动员力度、献血的宣传教育、献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对献血者的表彰激励。《规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改革发展,加快构建学位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城乡均衡的现代化学前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但也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经费保障、幼师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学前教育的使命担当意识;加快科学规划建设力度,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落实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扶持力度;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提高标准,加大依法监管督导力度,依法推动学前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