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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这些组织将进行脱钩改革 2020年底前完成

2019-10-16 16:36 作者:丁淑华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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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0月16日讯(记者 丁淑华)日前,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全面推开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推进措施。按照国家部署,青岛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

脱钩主体有哪些?

根据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的要求,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其他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包括党的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意见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在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脱钩改革任务有哪些?

改革的具体任务有五项:

一是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简单说就是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

二是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是资产财务分离,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四是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有人事自主权,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

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

社会组织如何进行登记?

关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登记的问题,目前,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社会组织限定为四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因此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可以不要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办事指南等全套申报材料,申请人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查看办理,也可拨打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咨询电话0532—85916310咨询。

据悉,青岛市的脱钩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发展有积极作用,提升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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