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车横行的当下,
机动车司机开车得小心翼翼。
因为通常情况下,
人们普遍认为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导致了非机动车驾驶员重伤或死亡,
机动车驾驶员不管有没有过错
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BUT!
(但是!)
最近,
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对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进行了责任认定,
认定机动车一方没有交通违法和不当行为,
因此由电动自行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咱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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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酿事故
鉴定为机动车负全责
10月3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汤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青岛西海岸新区向阳岭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到易通路路口时,见附近人不多,便闯红灯通过,恰好与从北向南行驶到路口正常通过绿灯的白色轿车相撞,两辆车都不同程度的受损,而汤某也受了轻伤,电动车后面乘坐的男士因为没佩戴安全头盔,伤势较重,至今还在医院治疗。
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汤某认为自己驾驶的毕竟是二轮电动车,感觉在事故处理中民警会以照顾弱者为由“偏袒”自己。但交警通过查看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明确看到汤某在红灯亮起后依然快速通过路口,而轿车是正常绿灯通行,所以汤某闯红灯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所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占三成以上
据了解,目前电动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由于违规使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据统计,仅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31.2%,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
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造成的。
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频发,青岛交警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告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务必遵章守法出行。
交警说法
交警部门认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都“扮演”着弱者的角色。
因此,很多时候交警在处理这类事故时,为了尽快平息事态,都会倾向于“委屈”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的机动车一方。
然而,这种貌似充满人文关怀的弱者判定,事实上却没有收到任何积极的效果,不仅让机动车驾驶人委屈无比,客观上也助长了电动车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的气焰。
近来,各地交警已不再无视情节,一味作出保护“弱者”的判定。目的就是要大家都知道,在道路之上通行的车辆,无论机动车也好,电动车、自行车、行人也罢,都必须依规守矩,没有任何一类人群能凌驾于交通法规之上。
为保证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保证自身和他人不受伤害,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早报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