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龙江做客《行风在线》时介绍,崂山区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最低是22万元/亩,各地可根据经济情况进行调整。
节目中,有崂山区沙子口村民反映,崂山区有个《青岛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沙子口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沙子口居委会住宅用地、商务用地,村民家里的土地就在其中,他想了解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处处长李洪全介绍,崂山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22万元/亩,这个是根据2015年山东省对青岛市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这个批复对青岛各区市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公布。
同时,李洪全表示,征收补偿的最低标准是22万元/亩,崂山区各地方可以根据经济情况进行调整。
记者 王泽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