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典龙做客《行风在线》时,就市民反映的即墨青岛花园商品房变成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市民反映,她在即墨购买青岛花园的商品房后,开发商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经过多发咨询后,镇政府答复这块区域是划拨土地,建设的是经济适用房,但是经适房被当做商品房出售了,无法办理房产证。市民不解,网签合同和税务发票都是商品房,现在怎么成了经济适用房?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介绍,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划拨土地,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和2%的利润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群体出售。
陆杰荣表示,市民反映的这个情况有两个可能,一是开发商私自销售经济适用房,这不符合政策规定,是违法行为;二是此处经济适用房经过市政府或者即墨区政府或者即墨区主管部门批准,经济适用房解决了村民或拆迁户居住后,剩余房屋作为商品房向社会进行销售,但这种销售要按照规定程序,补交土地出让金。
最后,李典龙为市民公布了即墨房管部门电话:89063052,并表示下线之后联系即墨市房管部门了解情况。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王泽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