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
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件事!
明年1月1日起,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
图源:青岛人大官网
根据《规定》,
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及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
2020年1月1日起,
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鞭炮、烟花、摔炮……都不行!
办婚礼也不行!
青岛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罚款500元。
十大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也在《规定》中得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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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禁止制作烟花爆竹
《规定》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对于违法行为,要这样罚!
对于违法行为,《规定》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在承办婚庆、典礼时,对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对劝阻不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相关条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诚然,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
表达节日喜庆心情的形式,
但,一声声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背后,
存在着诸多隐患——
噪声扰乱市民假期休息,
有被炸伤及火灾隐患,
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据数据显示:一个烟花爆竹升空,
PM2.5浓度瞬间飙升5至7倍;
1吨烟花爆竹燃放,
相当于产生300公斤灰霾。
若一个城市的人们在某一天的特定时段,
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会有什么影响?
来看青岛2015-2018年除夕夜
空气质量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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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
由青岛近几年监测情况来看, 2015年、2016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均对空气质量影响较明显,影响时间较长,新年钟声敲响前后影响最为明显。2017年、2018年除夕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污染较往年明显减轻,污染持续时间减少,污染峰值指数下降。
2015
除夕(2月18日)
18日19时,青岛市区空气质量良好。
18日20时后,进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空气质量逐步下降。19日1时AQI(空气质量指数)达到峰值216。
19日2时后,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减少,至19日5时,市区空气质量恢复到良好水平。
2016
除夕(2月7日)
7日白天市区空气质量处于良好水平。
自16时起,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市区AQI开始上升。8日2时AQI达到峰值271,重度污染。
此后随着烟花爆竹燃放量的减少,AQI缓慢下降。至8日7时降至轻度污染,并维持轻度污染水平。
2017
除夕(1月27日)
19时,市区AQI为46,空气质量优。
20时,进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AQI缓慢上升。28日0时达到峰值119,轻度污染。
28日2时后,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18
除夕(2月15日)
15日19时,空气质量为良。
20时,进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AQI缓慢上升,23时AQI达128,轻度污染,并持续3小时。
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16日2时空气质量恢复至良。
小编觉得最好的过节方式,
不燃放烟花爆竹!
小编在此提醒烟花爆竹禁燃区内的市民,
储备年货时,
千万不要购买烟花爆竹!
过节时,
也不要心怀侥幸去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执行事关大家生活,
非常重要!
转发,周知!
(来源:记者 梁超、青岛日报、青岛人大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