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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子酒后为泄愤高空抛物?违法!抓!

2019-12-08 06:12 来源: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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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泄一下无可厚非,像是运动,唱歌等等,都是发泄情绪的好方法,可接下来要说的这位,心情不好,却从8层楼往下扔酒瓶子来发泄,结果呢?警察找上门了。

即墨温泉派出所副所长孙志强:"我们到了现场后,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碎玻璃,窗户被打碎两扇。"

11月21日早晨7点,即墨温泉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区物业报警称,有业主酒后往楼下扔酒瓶。

物业工作人员:"从昨晚就开始喝,喝到现在,(这是谁?你伙计?)不是,我是物业的,这是业主。"

经过现场询问,这名业主单某承认了是自己在酒后往楼下扔了酒瓶,随后他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原来,前一天晚上,单某因为感情和工作不顺心喝了点酒。没想到,不仅没能解愁,还越喝越气,于是就用酒瓶砸碎了窗玻璃。想了想还是不解气,又往窗外扔了好几个啤酒瓶。目前,犯罪嫌疑人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即墨温泉派出所副所长孙志强:"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被列入刑法,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

11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还要从重处罚。全国的高空抛物第一案上个月也在上海宣判,最终被告人被判处了一年的有期徒刑。拒绝高空抛物,不再仅仅是公德,如今更是法律,这条安全的高压线,决不可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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