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19年第10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4人被终生禁驾。这4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达10年,驾龄最短的只有1年。4名驾驶员都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驾驶半挂车伤人后逃逸
2017年12月17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驶鲁GE7179鲁G789F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309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胶州市胶北办事处陈家河头村东侧路段处,与前方顺行驾二轮电动车的杨某某相撞,致杨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肇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车逃逸。张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某不负事故责任。张某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近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7年9月24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驾驶鲁B997TC号小型轿车沿胶州市扬州支路由东北向西南方向行驶至扬州东路首尔小镇小区路段,与路上的行人刘某某相撞,致刘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肇事后,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驾车逃逸。崔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不负事故责任。崔某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近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崔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曲海青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