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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多条新规施行:你的医食住行 明起有变化

2019-12-31 09:38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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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风情的馆陶路、文艺清新的大学路、名人故居云集的鱼山路……青岛历经百年发展,在街道设计和建设方面打造出许多独具特色与魅力的街道。为了延续青岛历史街道的设计理念,加强街道风貌的设计和营造,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青岛市街道设计导则(试行)》,并于明日起试行,试行期为1年。此外,垃圾分类、烟花爆竹禁放、ETC推广等多条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新规将于2020年开始实施。

打造“星期日街道”

以往的道路设计和建设,主要关注系统性的交通功能,而对于慢行交通、沿街活动等以服务街区生活为主的街道功能关注不足。 《青岛市街道设计导则(试行)》中明确提出,今后的道路规划要从“以车为本”转向“以人为本”,留住城市的“基因”和烟火气。应用系统方法对慢行交通、静态交通、机动车交通及沿街活动统筹考虑,明确非机动和步行通行的优先地位。如鼓励部分道路分时段动态管理,即在城市步行需求高、通行量较大的城市支路,可根据需求禁止部分或全部机动车进入,分时段或分区段打造步行街区、街道广场,形成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利用周末、节假日,采取无车化交通管制,打造“星期日街道”。定期开展“无车日”“周末街道公园”等活动,利用周末定时、定点禁止机动车通行,让市民在无车的街道上共享街道环境,开展互动活动。

《导则》要求,在街道设计中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和步行通行以及沿街活动的需求,落实“慢行优先”。新建街道应延续青岛历史街道的设计理念,倡导“窄马路、密路网”,加强街道风貌的设计和营造,构建“山海岛城、景中都会”特色城市空间格局。

街道铺装体现特色

青岛最有名的马牙石路位于老城区胶东路西头,顺应山势蜿蜒而下,因形似海螺,被老青岛人形象地称为“波螺油子”,成为青岛独具特色的街道形式。为了展现地域特色,《导则》鼓励选用富含地方特色的材料铺设路面,如形似马牙的花岗岩铺,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特色。

《导则》鼓励推进沿街零散地块改造,将街角空间或建筑围合成的公共区域,设置为商业空间或口袋公园;建议为市民在社区街道两侧预留微型自建场地,鼓励市民进行街道空间认领,有创意地自建绿化带、休憩空间,积极促进市民参与街道的改造计划,增加邻里交流机会,提升街道友好度。

鼓励非机动车出行

在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上,《导则》建议将部分停车压力大的传统停车场改造成立体停车场;在合适的城市空地上加建立体停车场,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利用办公和商业等大型地面停车场占用的土地,建设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架空式立体停车楼,释放的地面空间可做游园或商业;充分利用住宅区周边的碎片空间,设置小型立体停车场,解决占路停车问题。

在岛城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并不是十分普遍,非机动车与人、机动车争道抢行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导则》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保证非机动车道的完整、连续性,确保骑行者通行安全。

海岸带禁止围填海

《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海岸带的范围划定,并将海岸带划分为严格保护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优化利用区域,分别予以管理。 《条例》规定,在严格保护区域,禁止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禁止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和损害生态环境的活动。在限制开发区域,严格控制改变自然地形地貌和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在优化利用区域,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合理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同时《条例》明确,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海岸带范围内,禁止采挖砂石、砾石、海砂。禁止改变沙滩的自然属性,禁止出让、擅自占用沙滩。除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外,禁止在沙滩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2小时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于明日起实施。明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烟花爆竹由“限放”变“禁放”

明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正式实施,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限放”改为“禁放”。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禁放规定》还对销售、制作烟花爆竹进行了规定,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市民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青岛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者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进行举报。

办这些证件收费少了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明日起,在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医保药品新增70个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于明日正式实施,有70个药品加入医保报销行列,另外有27个药品“续约”。 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

节假日汽车票不得随意加价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日起施行。该《意见》提出,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垃圾分类管理正式实施

青岛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规定投放人不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拣的,可被拒绝投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单位将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通行费减免优惠依托ETC实现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省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自明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记者 于滈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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