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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崂山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额提高至3万元

2019-12-31 15:23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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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崂山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额提高至3万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2月31日从崂山区获悉,1月1日起,《崂山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每户困难家庭全年累计救助金额由此前的最高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开辟绿色通道,24小时内救助到位。

据悉,该实施细则主要针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原则上每户一年救助不超过两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救助类别分为急难型和支出型两种。其中,急难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支出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因患病、教育产生的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自负教育费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此外,崂山区还将对重大急难个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启动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家庭成员,因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而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救助方式上,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必要时可通过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实物救助。对临时救助没有覆盖或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根据情况及时转介给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在救助程序上,崂山区还将建立急难型临时救助绿色通道,街道办事处要在24小时内救助到位,后续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补齐相关信息和手续。

(记者 霍璟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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