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日起,《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日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也已确定。6日,城市管理部门在全市7区同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并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岛城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6日上午,执法人员到市区多家酒店、商超、银行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市南区大尧三路的一处连锁便利店,记者注意到,各种垃圾混放在一起,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依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2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办法》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处罚现场
△金梁木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副中队长
银行&大型商超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市北区敦化路上的一家银行。这家银行在大厅设置了“可回收”和“其他”两类垃圾桶,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垃圾分类标识,桌子上摆放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材料,并配有垃圾分类引导员等,总体来说较为规范。
△银行工作人员
大型商超里人流密集,是垃圾分类的一个重要管控场所。在市北区的一家城市综合体,分类垃圾桶随处可见,墙上也贴有分类标识,看似比较正规。不过,
仔细一看,分类标识并不规范,执法人员要求商场方面进行整改。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岛城相关部门将会采取教育引导为主、责改处罚为辅的方式,督促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同时,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四个环节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
△蓝润辉 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看到这张处罚单,
对垃圾分类还不够熟练的你
是不是紧张了?
是不是觉得不是在开玩笑?
垃圾分类,小编帮你理好了~
敲黑板,记笔记喽!
▽▽▽
继上海在全国率先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后,
青岛成为山东“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会不会实施定时定点垃圾投放?
分类投放的垃圾会不会被混装混运呢?
这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根据《办法》,我市将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
对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从部分小区开始试点,当取得有效经验后,再在全市推广。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会不会被混装混运,也备受市民关注。
据了解,岛城也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作了规范,并明确“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市正逐步增加末端处理能力,万余家单位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有害垃圾将纳入全市危险废物处理系统,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分类收运线路上,全市已打造719条分类收运线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甚至大件垃圾都有一定的收运线路。
宋霁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后端的配置从资金计划、到投入、到配置运行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随着市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我们后端收集运输设施也在不断地配置,不断地完善,在现在719条收运线路基础上,我们根据前段情况,不断地去优化线路,增加线路,最终解决好收运的问题。在收运线路配置齐全之后,我们会重点地开始检查和处罚。”
垃圾分类一头牵着民生,一头连着文明,目前,我市已在7区64个街道实现垃圾分类设施覆盖,今年将在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推进垃圾分类设施的布置和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垃圾分类也是一项社会治理系统工程,考验着城乡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做好垃圾分类,有助于营造亲密和谐的社区氛围。从现在开始,希望大家都能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来,让我们的城市更清洁、更美丽。
垃圾分类第一天,您的家里发生了哪些有趣的故事?您又有怎样的垃圾分类妙招可以和大家分享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