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第一天,让“老习惯”开始改变
七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下达责改文书53份,立案(处罚)18起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月6日正式施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区两级管理、执法部门,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即墨七区联合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区两级管理、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王萌 摄
上午,记者跟随专项执法行动队伍,先后来到青岛富力艾美酒店、大融城、万象城、香格里拉大酒店、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等单位。在青岛富力艾美酒店内,记者看到该酒店不仅在公共区域配备了分类垃圾桶,还在全部300余个客房内配备了小型分类垃圾桶。“酒店客人产生的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不太一样,所以我们在客房内主要配备了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青岛富力艾美酒店房务部经理褚燕妮介绍,酒店从运营伊始,就配备了不同种类的垃圾桶,青岛市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后,酒店对垃圾桶进行了“升级”,同时为了防止酒店顾客未分类投放,为后续收集、运输带来麻烦,他们还安排专人,对统一收集的垃圾进行再分类。
在大融城商业综合体的后堂,相关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展示了大融城内部分类垃圾收集点。记者看到,该收集点同时配备了4种垃圾桶,垃圾桶上方均贴有分类指导牌。该负责人介绍,大融城内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都由专业车辆在不同的时间点分开运输,同时,为了让员工尽早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企业还推出了垃圾分类小游戏。
《办法》实施后,首张对个人开出的罚单出现在市南区。据悉,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业户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某连锁店店员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20元。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青岛崂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缺乏收集有害垃圾的垃圾桶,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记者了解到,在当日全市七区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30余人次,检查点位1520余个,发放明白纸4500余份,下达责改文书53份,立案(处罚)案件18起。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蓝润辉表示,针对商场、酒店、商户、部分公共机构等单位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分类收集容器、标识、指引设置不规范以及垃圾混投等问题,对个人的检查也发现了未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现象,执法人员根据《办法》规定,向各单位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或个人发放明白纸和责改文书,以教育引导为主、以责改处罚为辅,刚柔并济。
“下达责改文书及立案(处罚)的案件问题一是集中在公共场所分类收集容器缺类缺量上,不能保证垃圾分类需求;二是《办法》实行首日,很多居民尚未改变生活习惯,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蓝润辉介绍,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执法部门也发现了一批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完善的单位。“例如,一些星级酒店或者大型商场,他们不仅按照要求设置了分类收集容器,而且考虑到顾客不能进行有效分类的情况,专门设置了垃圾分拣员,集中对收集到的垃圾重新分拣,保障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同时,这些单位也与环卫公司签订协议,对已分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
据了解,下一步,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管理部门联动,以严格执法促分类习惯养成,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入手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对教育责改不改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记者王萌 通讯员 王玉明)
强制垃圾分类首日,记者兵分四路对市内四区居民小区随机探访——
垃圾桶基本配齐分类率亟待提升
6日是《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对于这个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各居民生活区内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垃圾分类设施?普通市民是否能够做到《办法》的相关要求?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兵分四路,随机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各选择一个小区,进行实地探访。
崂山区埠东新村小区:
“分类情况一天比一天好”
▲埠东新村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孙淑霞在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周伟 摄
上午八点左右,记者在崂山区埠东新村小区看到,赶着上班的居民正拎着装好袋的垃圾到单元门前的垃圾桶投放。“主要是厨余垃圾,已经在家里分好类了,下楼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就行了。经过宣传学习,已经开始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基本掌握了垃圾分类的方法。”2号楼2单元的孙女士说。
记者发现,在埠东新村小区的每个单元门前,都放有四个垃圾桶,标明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并设有垃圾分类指示牌,告知垃圾分类的方法,一旁还有穿着绿马甲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专门监督、指导居民进行分类。在小区的东门位置,设有装修垃圾暂存处、大件垃圾暂存处、大件垃圾收集点,并附有责任人联系电话。
“4名垃圾分类指导员上岗快两个月了,每天早上七点半至九点、中午一点半到两点、晚上六点到七点投递垃圾高峰期上岗,大部分居民在家分好类下楼投放,有分得不对的居民,我们就会告诉他正确的方法,也有年龄较大的居民不会分类,我们也会跟他们具体说怎样分类。现在的分类情况是一天比一天好。”埠东新村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孙淑霞、王文元说。
李沧区东李新苑小区:
垃圾都没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
▲李沧区东李新苑小区垃圾桶配备齐全。王萌 摄
上午7点半左右,记者来到李沧区东李新苑小区,看到该小区几乎每个楼座下都设有一个垃圾收集点。每个垃圾点上放置一个绿色厨余垃圾桶,一个灰色其他垃圾桶。此外,记者还在小区内看到多处可回收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按照我市“每300户设置一个可回收垃圾桶和一个有害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成组设置,每50户一组”的参考标准,东李新苑小区垃圾桶配备情况基本上可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记者注意到,几乎每处垃圾收集点都设置由李沧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监制的宣传指导栏,宣传栏上标注了放在该处的垃圾桶属性,同时向居民介绍应该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
不过,记者打开多个垃圾桶,看到里面的垃圾都没有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小区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还不清楚我市今天要实行垃圾分类,也不知道该怎么分。一位正要去上班的男性居民表示,他虽然知道青岛要实行垃圾分类,但目前家里还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
市南区福州南路政法公寓:
大都一股脑儿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内
在市南区,记者来到位于福州南路的政法公寓,看到该小区垃圾投放点处设置有垃圾分类宣传栏,栏上标识有垃圾投放点引导图、常见垃圾的分类标识图、垃圾分类指导员公示、各类垃圾去向及运输单位等信息,下方依次摆放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十余个垃圾桶。
现场,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大都把垃圾一股脑儿的投放到了厨余垃圾的桶内,随后记者按照宣传栏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垃圾指导员的电话,“通常居民会把像纸壳、塑料瓶这类可回收垃圾单独拎出来投放,也会有居民来问像废旧电池这类有害垃圾的投放方式。”负责该区域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说,目前主要对小区居民做一些垃圾分类的科普工作。记者看到,在小区宣传栏上,还张贴有一些小学生的手抄报作品,来推广垃圾分类知识。
市北区枕海山庄小区:
分类垃圾桶配备不足、新老并用
记者一早在市北区枕海山庄小区看到,该小区已配备分类垃圾桶,但还存在配备不足、新老并用的情况。在记者走访的8个单元楼中,仅一个单元楼下的垃圾回收点配齐全了4种垃圾桶,其他7个均只配备了用来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绿色、灰色垃圾桶,另外同时使用无垃圾分类标志的普通垃圾桶。在这些普通垃圾桶内,既有矿泉水瓶、铁罐等可回收物,也掺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于收集可回收物的垃圾桶配备不足,个别居民将废纸盒放在了垃圾回收点旁边的空地上。
该小区在部分垃圾桶上方和小区宣传栏上,张贴了垃圾分类的清运公示栏、分类提示、指导员姓名和监督电话,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但还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两名保洁人员将自己在户外人行道上收集的垃圾都倒进了厨余垃圾桶,垃圾分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周伟 王萌 刘栋 霍璟祎)
附:
七区设9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点“普法”
1.市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上杭路8号甲
开放时间:每周五14:00—17:00
预约电话:88729333
2.市北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山东路199—54号
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00—17:00
预约电话:66987359
3、市北区垃圾分类科教馆
地址:西吴路与西吴三路交叉口
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00—17:00
预约电话:66987359
4.李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巨峰路和南崂路交叉口西南角
开放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5:00(周二、周四除外)
预约电话:87639616
5.崂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九水东路616号
开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周二至周五)
预约电话:88996503
6.城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兴阳路318号世纪公园北门
开放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
预约电话:87860119
7.西海岸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胶南街道办事处水城路社区办公楼二楼
开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周一至周五)
预约电话:58518818
8.即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北阁东路30号
开放时间:8:30-17:00(周一至周五)
预约电话:82563399
9.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
地址:竹园路18号12座101室
开放时间:9:00-16:00(周二至周五)
预约电话:6801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