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9日讯(记者 孙志文)1月29日,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与确诊患者同等享受免费救治。
一是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实行免费救治。在疫情流行期间,将免费救治保障范围由确诊患者扩大到疑似患者。患者隔离治疗期间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承担。个人不交押金、不负担医疗费,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疫情结束后由医保、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清算。
二是取消报销目录限制,满足患者救治需要。对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使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统一执行甲类报销政策,取消自费比例和支付范围限制。
三是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对有关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追加,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支持工作。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费用单独统计上报,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管理,确保医院全力投入救治。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医保已对23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拨医保资金10158万元,并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定点医院需要及时追加拨付。
四是简化经办服务流程,避免交叉感染。医保经办服务业务积极采取“不见面”办理,全面推行网上经办,包括网上申办门诊大病、网上报送资料、网上审核结算,异地备案手续一律通过系统上传或电话备案,对病情稳定并需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放宽到3个月取药量等。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也要优化就医结算流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