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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13条通知促发展 想投资您打这些电话!

2020-02-05 21:02 作者:刘倩倩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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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5日讯(记者 刘倩倩)记者从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为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效对冲疫情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确保一季度平稳开局,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三方面13条举措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公布市、区(市)两级投资项目网上办理咨询电话。

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综合〔2020〕17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全市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全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盯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效对冲疫情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确保一季度平稳开局。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

1.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机制,会同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商务、统计、金融、农业等部门,全面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逐项分析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受影响情况,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度分析疫情影响,科学研判经济态势,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切实稳住经济运行基本面。

2.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落实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好税费减免、金融服务、援企稳岗等措施,稳定企业预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强政策储备研究,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协调性,发挥政策效应。

3.加大物资保障供应,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运行,优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用电用油用气需求,确保疫情期间发电、供热用煤、天然气等稳定供应。加大电煤采购和存储力度,对库存可用天数不足10天的电厂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定紧急调运措施,确保电厂正常发电供热。

4.加强价格监管监测,坚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防控疫情用品每日监测报告制度,落实重要物资价格涨价幅度控制措施。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及时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5.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安排。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方案,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时间、生产计划制定、原料采购、物流运输等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周调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

6.跟进督导服务。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安排专门人员下沉到一线、靠上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联动,有序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7.强化用工保障,引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节奏,及时安排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员工上岗。引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确保正常用工需求。加强职工权益保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8.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办理。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一律通过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备案证明文件通过在线平台打印。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启动“不见面”办理,项目单位承诺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后,可先行通过发送PDF文件或邮寄方式报送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在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后再提交。项目评审通过网络转评审单位,原则上采用函审形式。市、区(市)两级设立投资项目网上办理咨询电话,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便捷服务(咨询电话附后)。

9.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抓好“四个一批”项目储备支撑,明确投资进度、责任部门和调度机制,持续做好项目录入和信息完善工作。项目开复工后,对照“四个一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把投资计划分解到季、落实到月、具体到项目。对在建项目,抓好施工组织,推动项目尽早竣工投用;对未能按计划开工或未达到建设进度的项目,要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合理安排调整施工进度,全力以赴加快建设。

10.抓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印发实施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市级重点建设项目2020年度完成投资800亿元。各区(市)要抓紧印发本级重点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市级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视频、照片上传等方式,按月调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摸排问题,抓紧协调解决,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1.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对2020年已完成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主体,抓好建筑材料供应、施工队伍组织、前期条件落实、配套资金跟进等各项工作,确保一季度全部开工,资金到位后能立即用于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建设、竣工“三到现场”。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后续轮次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力度,再筛选论证一批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形成滚动接续投资。

12.认真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责任倒逼,明确时限要求,为项目建设提供土地、能耗、资金等各类要素保障。开展用能权(用煤权)交易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我市用能权、用煤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能耗(煤耗)指标制约瓶颈。

13.做好建设项目疫情防护及施工物资保障。对于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建立内控制度,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消杀、防护等防疫物资,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岗前培训工作,完善人员信息统计及日报告制度,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正式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彻底消毒,确保安全复工开工。防疫物资存在缺口的,可向市、区两级疫情防疫指挥部反映,统筹协调,重点保障。各区市应建立施工现场定期巡检制度,指导项目单位科学防控疫情,及时发现疫情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后再行开工建设。对于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砂石、工程机械等物资,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做好统计监测,积极协调工信、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大原材料供给和运输保障力度,全力满足项目单位施工需要。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将上述通知要求即报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

附>>>>市、区(市)投资项目网上办理咨询电话

1.青岛市:85916470

2.市南区:88729695

3.市北区:85801261、85017356

4.李沧区:66088368、66088327、66088371(政府投资项目)

5.崂山区:88998610、88998395(政府投资项目)

6.西海岸新区:85166731、86988660(政府投资项目)

7.城阳区:66796911、87866473(政府投资项目)

8.即墨区:88533068、88533078(政府投资项目)

9.胶州市:82206350、82288213(政府投资项目)

10.平度市:88397319、87363854(政府投资项目)

11.莱西市:66035787、88405837(政府投资项目)

12.保税港区:86767597

13.高新区:66966861、82020619(政府投资项目)

14.青岛蓝谷管理局:67720215、67720236(政府投资项目)

(技术支持电话:8591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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