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
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发布
市北区辖区医院确诊的第9例病例信息通报
↓↓↓
市北区辖区医院确诊的第9例病例信息通报
2月7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市北区报告第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如下:
市北区第9例:43岁女性,现住市北区南昌路48号正商红枫谷,为青岛市病例46,系我市确诊病例35患者之女。2月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当晚步行到市北区某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其密切接触者共3人,均按相关规定实施隔离并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相关疫点均已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了消杀处理。
如有与确诊患者接触者,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报告,各街道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2.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
3.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市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电话:83761906),由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4.如有发热症状,请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身边湖北籍来青人员。
如果发现,请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详实线索。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8日
此外,
青报君从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为更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发出通知,
决定自2月8日起,
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
务必实行实名登记。
↓↓↓
根据通知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专门登记簿,由专人负责购药者信息登记工作。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购买药品品名、联系电话、近期是否离青等相关信息。
图源:崂山市场监管
扩散,
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