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0日讯(记者 黄晓)今天,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含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工地等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类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含网络订餐),以及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等,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生食类、自制冷食类食品、自制果蔬饮料类食品制售。
随着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工地等食堂用餐人数不断增加,社会餐饮、网络外卖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需求量也在增加,疫情防控期间和冬春季节交替时期的饮食安全风险隐患日益突出。为维护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特别是复工复产企业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2月1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上述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生食类、自制冷食类食品、自制果蔬饮料类食品制售。
众所周知,生食类、冷食类和自制果蔬饮品类食品的制售,不仅需要洁净度条件较高的加工环境,对加工人员、工具容器的使用,以及以蔬菜水果的表面清洁、水产品和肉食的加工和贮存条件等都有严格要求。但冬春季季节变换,各类传染病较多发,且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食品加工制售的各个环节和人为因素的风险隐患明显增加。特别是未经高温加工处理,或加工后不再经过高温复热的生食类、冷食类、蔬果饮料类食品,难以消除病毒沾染的传播隐患,属于高危食品品种。
青岛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处置,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此期间,远离生冷食品,不购买、不食用生冷食品,在家也避免自行加工生冷食品。食品经营者要暂停相关高危食品品种的制售,减少疫情传播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