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新闻网2月12日讯 今天,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0年2月12日0时至12时,德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截至2020年2月12日12时,德州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3例(含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2例,出院病例6例,死亡病例1例),
死亡病例情况介绍
患者杨XX,男,65岁,因发热伴咳嗽、咳痰、憋气,腹痛、上腹部不适于2020年2月2日就诊德州武城县人民医院,胸部CT诊断肺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于2020年2月5日转入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定点医院),给予吸氧、抗病毒及对症治疗。
2月6日指氧饱和度89%,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重型),给予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
2月10日出现呼吸衰竭,经市级、省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危重型),给予无创呼吸机等综合治疗。
2月11日上午病情恶化,出现昏迷,严重缺氧,氧饱和度迅速下降至35%,立即给予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等综合治疗。治疗后血氧饱和度上升,生命体征逐渐稳定。但患者平时心率在50次/分左右,此次患新冠肺炎后心肌酶在2020年2月11日达到肌酸激酶221U/L↑,肌酸酶同功酶71U/L↑,乳酸脱氢酶1199U/L↑,有心肌损伤的表现,随时可能出现爆发性心肌炎等心脏意外的可能。
2月11日18时,德州市卫健委组织市级专家会诊,评估病情,认为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应抓住有利时机,转上级医院使病人得到更好地救治。
经患者家属同意,于2月11日20:40,由一名呼吸重症专家、一名重症医学专业医师、一名护士陪同,配备转运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氧气罐等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乘坐负压救护车转运。转运途中突然出现心跳骤停,立即给予心肺复苏等积极抢救,终因心源性猝死,呼吸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