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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监管科科长 郭海英

2020-02-13 11:44 来源:崂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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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英给人的印象是,走路快,说话快,工作节奏更是快。临近年关,正是老百姓置办年货的高峰,从小年后,郭海英白天靠在一线,与各市场所的同志们共同应对关于物价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提供业务指导;下班后,汇总全局价格数据,分析研判,确保物价平稳。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蔬菜、口罩、防护用品等一度紧俏,物价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郭海英说:“在这个时候,稳住物价,就是稳住民心,我多想一步,早想一步,思维再快一点,行动再快一点,就能确保物价平稳。”

每天不断出手,确保物价平稳


1月24日 大年三十

接到关于口罩价格上涨投诉举报,指导市场所迅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1月25日 初一

为值班人员制定应对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上涨咨询件的答复模板,确保回复高效。

1月26日 初二

召开崂山区防疫用品价格政策告诫会,及时敦促经营单位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严禁借疫情之机牟取暴利。

1月27日 初三

制定并发布《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口罩等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政策告诫函》,提醒告诫经营者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杜绝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

1月28日 初四

在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涨价投诉举报激增的情形下,连夜制定《价格异常波动投诉举报处理指导建议》,为各市场所及时准确提供业务指导,确保投诉处理高效满意,尽快稳定民心。

1月29日 初五

制定《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价格监管预案》《崂山区农贸市场价格规范标准》,发布《崂山区农贸市场经营业户商品价格政策告诫函》,敦促农贸市场经营业户遵守价格行为规范,强化市场主办方保供稳价责任意识。

省发改委、省市场局、省医保局1月29日晚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将通知转发至全区餐饮、药店、商超等行业经营业户工作群,督促各业户连夜完成价格调整工作。

1月30日 初六

在全市提取抚顺路、华中、城阳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当日蔬菜平均价格作为比对,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经营业户哄抬物价行为提供认定依据。

1月31日 初七

在全市率先启动大中型商超主要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治用品购销价格日报告制度,由22种重点商品、21家商超门店逐步覆盖到24种商品、33家门店,并通过崂山市场监管公众号、崂山嘉汇APP、崂山电视台“每日物价”专栏,每天对社会公示。

2月8日 初八

向商家发布《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经营者价格政策告诫信》,并对大型商超发起倡议,在销售区域进行进货价公示,消除市民哄抬物价、乱涨价“误解”,营造和谐稳定消费环境。

2月2日 初九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后,第一时间制作并发布《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政策提醒公开信》。

2月3日 初十

与崂山区22家商超共计46个超市门店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提升商超主责意识。

2月4日 十一

及时将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哄抬物价认定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汇总和解读,为相关科所办理价格违法案件提供政策支持。

2月5日 十二

加强对偏远地区、新开小型超市的价格检查力度,持续对物价监测保持高压态势。

率先行动 主动作为


疫情防控阶段,在国家、省、市尚未出台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政策的情况下,主动作为,率先提取三大批发市场蔬菜价格作为比对,指导各市场所对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涉嫌哄抬物价行为先行进行告诫

在全市率先召开防疫用品价格政策告诫会

在全市率先向大中型商超发出重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进货价格公示倡议

在全市率先实施主要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治用品购销价格日报告制度

在全市率先实施重点商品购销价格监测日发布制度

一系列的率先行动,体现的是市场监管人在战时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体现的是市场监管人稳定物价、安抚人心的决心!

这个春节,对于郭海英来说,是异常忙碌的,作为母亲,没时间照顾11岁的大儿子和1岁的小儿子,只能把孩子送回济南,让孩子姑姑代为照顾。作为女儿,无暇照顾80多岁的父母,只能两三天去给老人送一次菜。说起这些,郭海英湿了眼眶,说:“我这点困难不算什么,我们所有市场监管人都在一线奋战,大家都把自己的困难放在一边,为疫情防控尽职尽责!”

随着系列举措的推出,崂山区市场物价持续平稳,投诉量明显下降,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实现四天零投诉。郭海英还是一如既往的忙碌,忙着价格监测,忙着价格检查,忙着研究政策,忙着为科所处理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出谋划策……我们都期待着早日迎来“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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