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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实施细则出炉

2020-02-19 20:56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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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南区获悉,近日,市南区出台了《市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为帮助企业参阅、申请和兑现,19日下午,市南区公布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

扶持资金提速增效方面,市南首批拿出1.3亿元资金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提报申请资金所需材料,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资金预拨建议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完成资金拨付。

狠抓援企稳岗落实方面,市南区公布招工求职信息的平台,同时明确申领300元职业介绍费的人力资源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办理流程和申领补贴基数的时间范围。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市南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享受政策的企业需在市南区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并在辖区金融机构获得授信,且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或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中小企业。

鼓励减免物业租金方面,对在软件园和动漫园两园区内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企业和新入驻企业经过复工复产备案的免收2020年2、3月份房租,4、5月份房租减半。对于辖区其它减免租金的物业业主,政府视情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支持。

加大防控物资支持方面,市南搭建防控物资供应平台,为企业推荐防控物资的采购渠道,对确因防护物资问题影响复工复产的企业,政府将给予少量的应急支持。

畅通渠道保障供给方面,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对克服困难坚持营业,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用品的大型商超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依法登记保障供给的农贸市场视规模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主动在辖区开展午餐集中配送的餐饮企业,且经相关部门提前备案公布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细则》公布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报程序等邀请。

鼓励企业项目攻关方面,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应急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给予国家、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细则》公布了享受政策的主体范围、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

支持企业防控技改方面,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产能,加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启动法律服务专线方面,已向社会公布17家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

(记者 王萌 通讯员 秦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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