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3月10日讯 疫情期间,防控责任重于泰山,但为百姓服务也没懈怠。近日,市北区法院执行局-2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平台、移动移动平台及微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全程通过网络办案,顺利执结案件。
姜某花在参加由姜某奎组织的登山活动时不幸遇难,经一、二审判决活动组织者姜某奎赔偿死者生前丈夫、母亲、孩子等五人各项损失共计46 800余元。当事人均希望尽快拿到赔偿金事了案结。
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性,办案人迅速开展财产调查并联系被执行人,并在短时间内将本案全部案款落实。但案款发放成了大问题。本案申请执行人中两人在青岛、三人在潍坊,授权委托书中虽载明由王某庆代领其余四位申请人的案款,其真实性仍需通过各当事人加以确认。疫情期间出行不便,如何落实当事人身份情况成为当务之急。
执行法官想到了移动执行平台、钉钉平台、微信等线上解决手段。法官通过微信联系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庆后,又与除其他申请人取得联系,并逐一核查、确认其身份信息。虽然未能联系到申请执行人中之一的姜某坤,但办案法官已尽通知义务,而且与其所在村书记取得联系,将本案相关的权利义务一一告知。最终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高效的工作交口称赞,将一面写有“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的锦旗交到法官手中,衷心感谢法院与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