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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2020-03-12 21:19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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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

《致全市市民推广应用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一封信》:

青岛市将在全体市民及来青人员中

广泛推行电子健康通行码,

作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通行证”。

图源:青岛政务网。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方面您的出行,也为了加强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根据山东省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市将在全体市民及来青人员中广泛推行电子健康通行码,这是您疫情防控期间的“通行证”。

电子健康通行码申请方便。“一次填报、全省通用”,避免个人信息重复填报。您可以直接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进行网上申请,经防疫数据库比对核验后自动生成电子健康通行码。您的个人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广泛。山东省内信息互认,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社区(村)、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对持有绿码人员一律放行,不设置其他限制条件。电子健康通行码省际互认,首先与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4省(区、市)建立省际互认机制,做到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

为尽快实现电子健康通行码全覆盖,请您拿起手机积极申请,在方便您个人的同时,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申请人要求

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人员: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

5.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健康通行卡核签情况

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三种颜色之一,即红色、黄色、绿色。

●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

●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

办理方式

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上的申请步骤如下

1、在微信搜索“健康山东服务号”,选择【防疫专区】中的【健康通行卡】小程序;

2、进入页面后,选择【通行卡申请】然后根据要求填写真实信息;

3、填写完【提交】后,等待复核;复核通过,即可。

支付宝办理方式如下

(来源 青岛日报综合自新闻客户端“青岛观”、青岛政务网、大众日报、生活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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