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房产。
青岛新闻网3月17日讯(记者 陈志伟)3月16日,市南法院对位于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乙某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对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保障司法拍卖程序顺利进行。该措施在青岛基层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
该案中,涉案房产所有权人方某某,向某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位于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乙大厦内一套300余平米豪宅,后因生意亏损导致贷款逾期,该银行遂诉至法院。市南法院判决方某某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利息10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市南法院依法查封并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但被执行人一直以该房产系其唯一住房为由拒绝搬离并通过多种手段阻挠法院执行。市南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释明其豪宅并非法律意义上用于居住的房屋,申请人也同意为其租赁房屋用于周转过渡,但方某某仍不配合。3月16日,在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全称“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封条,电子封条具有加装牢固、实时监控与自动报警等智能化优点。
据介绍,电子封条上醒目标明法院公告,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原因和解封方法、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查封期间的法律义务以及违反的法律后果等信息。
电子封条可对涉案房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触碰或破坏封条时,该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同步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报警提醒,破坏者的照片也将实时传输至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