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上9时20分,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李涌中队长和同事们在沈海高速九龙收费站外执勤时,一辆鲁B牌照的白色宝马轿车突然减速停在了匝道处,在进行检查时,李涌闻到驾驶员王某身上散发着酒味,经过检测后确认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经了解,当晚王某和妻子在西海岸新区家中吃饭时突然接到紧急电话,得知岳父一家人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发生了交通意外,其中,岳父受了轻伤正在胶州救治。由于王某已经喝了酒不能驾车,妻子便匆匆驱车拉载王某赶往医院看望,结果因夜间路面车流量大加上妻子缺乏高速行车经验,一路上提心吊胆还走错了高速出口,耽误了不少时间。考虑到高速交警都上路疏导交通了,这个时间段应该不会继续在收费站检查车辆,王某便主动与妻子换了驾驶座位,谁知在准备驶离高速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随后,中队长李涌对王某酒后驾车的冒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记者 刘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