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检察网。
青岛新闻网4月14日讯(记者 陈志伟)手抓、脚踹、扔鞋子…青岛一女子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暴力抗法。日前,被告人牟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书指控,2019年12月11日15时5分,在青岛市城阳区民生商贸城动感鞋行店内,被告人牟某某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无视民警警告,后在民警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时,用鞋子扔民警、用手抓伤民警李某某左手手背、用脚踹民警李某某右腿,用手抓伤民警刘某某右手中指。经法医鉴定,民警李某某、刘某某所受伤不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牟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受伤民警谅解,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