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6月1日起启动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5月28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对全市用人单位实施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告》,明确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2020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审查各类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其中,6月1日至6月31日为第一阶段,全市用人单位对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改正。同时,市人社局将通过大数据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违法用工风险评估,确定审查名单;7月1日至9月30日为第二阶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的审查名单通知用人单位进行审查。被审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要求接受审查,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对按通知应参加书面审查而拒不参加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查处。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其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审查市国资委监管的用工所在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以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其他用人单位由用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审查。
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过程如存在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咨询电话:8266908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二号楼
各区市咨询电话:
市南区 68896003
市北区 58771908
李沧区 84618987
崂山区 88978673
西海岸新区 58953737
城阳区 58659730
即墨区 88531461
胶州市 82205963
平度市 88321806
莱西市 66890609
保税港区 58910109
(记者 蔺君妍)
相关新闻:
青岛启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启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技能水平评价服务,此举标志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现了由政府评价向市场评价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了评价机构、技能人才的“全覆盖”。
评价机构的征集范围为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包括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遴选评价机构开展试点,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资源作用,探索多元化评价认定模式,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需求,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自今年起,青岛已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自主评价。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为全体技能人员提供技能评价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职业(工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依据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每个评价机构试点评价职业(工种)不超过3个,原则上可开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评价。有意向申报试点的机构可于6月5日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66028503)提出申请,经材料审核、专家评估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厅备案。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品牌。
(记者 蔺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