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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7月20日起网上报名

2020-05-29 17:36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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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市南区公布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共有72所幼儿园招生,较去年增加四所。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市南区户籍幼儿,符合市南区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第二次招生。7月20日(星期一)9:00—7月24日(星期五)16:00为网上登记时间,7月25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一、招生对象

2020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市南区户籍幼儿,符合市南区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第二次招生。

二、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街道、云南路街道;

二片区:江苏路街道、中山路街道;

三片区:八大关街道、湛山街道;

四片区:香港中路街道、八大湖街道、金湖路街道;

五片区:珠海路街道、金门路街道。

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片区内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完税凭证,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市内无房产的可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完税凭证,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

3.部队、企事业、高校、集体办园招生范围: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三、招生入园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29日(星期五),通过市南区政务网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址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市南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市南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网上登记

7月20日(星期一)9:00—7月24日(星期五)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网上登记系统” ,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无法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时家长可有一次机会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填报《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现场报名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

2.现场报名

7月25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产权证(购房完税凭证),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5)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孤儿证明、有效期内低保证。

3.确定第一次招生录取名单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7月25日16: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结果于7月25日17:00—17: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有市南区有效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直接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

报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录取

7月27日(星期一),在市南区政务网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址和微信公众平台、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7月28日(星期二)8:30—7月30日(星期四)15:30止,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按照招生要求,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市南户籍幼儿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7月30日(星期四)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录取结果。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20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户籍),并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的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在市南区务工满一年。

(三)组织新生入园

1.新生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

2.办理报到手续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实际情况,于8月2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中,需告知办理报到手续的具体时间。

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四、有关事项

1.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2.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

3.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4.幼儿园平日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5.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6.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当年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7.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引领下,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区教育体育局、各幼儿园依法依规办理辖区内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872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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