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全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对2018年218家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实施动态监管,制定了复评程序,并于近日部署启动复评活动。
复评活动分为六个环节。
一是市场自查。各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本辖区内2018年通过评估验收的农贸市场,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方案,进行整改。7月15前,自查自评达标(得分80分以上,下同)的农贸市场将本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入场经营者名录等复评材料报送县局进行复评。
二是县局验收。县局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对申报复评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不达标的取消命名。8月15日前,各县局将本辖区验收达标农贸市场名单、验收不达标农贸市场名单(含自评不达标市场)、市场主体已不存在名单及复评验收情况报各市市场监管局。
三是市局抽查。各市局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对县级局上报的验收达标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达标农贸市场总数的30%,抽查不达标的取消命名。9月15前,各市局将本市辖区验收达标农贸市场名单、验收不达标农贸市场名单(含自评不达标市场、抽查不达标市场)、市场主体已不存在名单及抽查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四是省市场监管局抽查。11月中旬前,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市上报的验收达标农贸市场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达标的取消命名。
五是公示公布。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地复评情况和省市局抽查结果,确定复评达标农贸市场名单、取消命名农贸市场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是结果应用。规范化农贸市场复评工作与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相结合。对未通过复评的农贸市场及所在县,通报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大众日报客户端 记者 杨润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