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丁淑华)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对全市用人单位实施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告》,明确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2020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审查各类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31日),全市用人单位对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改正。同时,市人社局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违法用工风险评估,确定审查名单。
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的审查名单通知用人单位进行审查。被审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要求接受审查,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对按通知应参加书面审查而拒不参加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查处。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其中,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审查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用工所在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以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其他用人单位由用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审查。
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过程如存在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咨询电话:8266908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二号楼
各区市咨询电话:
市南区 68896003
市北区5877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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