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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确定!李沧大村河惊现鳄鱼,专家称系暹罗鳄,初步判断为弃养宠物

2020-09-16 12:07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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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多位市民反映,李沧区大村河河道里有一只鳄鱼。

鳄鱼被捕捞上岸后的近照。

9月16日上午,记者在大村河沿岸探访时发现了这只鳄鱼,它身长约半米,大嘴张开,正在河道边悠然自得地晒太阳。这只稀罕物引起了过路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驻足观看,也有市民担心鳄鱼存在一定的危险。记者立即联系了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安排施工人员实施抓捕。

两名施工人员赶到现场后,一人用网兜套住鳄鱼的头,此时鳄鱼没有反抗,等施工人员打算将其提上岸时,鳄鱼开始扭动身体,从网兜内滑脱出来。

另一名施工人员见状赶紧上前,伸出另一个网兜,两人费了一番功夫,合力将鳄鱼捞上岸。

↑↑↑现场捕捞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河道中心工作人员赵子斌告诉记者,前几天他们陆续接到市民反映河道中有小鳄鱼时,就立即开始了查找和抓捕行动,并安排了现场施工员、环卫工人等20多人,每天围着附近河道巡河查找,规避安全隐患。“今天早上在河边干活的环卫工人发现小鳄鱼,就用一个大抄网给捞上来了。”赵子斌介绍,小鳄鱼体长约半米,见到人后四处躲藏。考虑到小鳄鱼的妥善处置问题,赵子斌赶紧联系了青岛野保站的专家前来帮忙。

上午10点半,青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高级工程师迟仁平急忙驱车赶到发现鳄鱼的河段,顺利从工作人员手中交接带走了小鳄鱼。在经初步观察后,迟仁平判断,这是一只年龄在两岁左右的小暹罗鳄,体长约七十厘米,体重约三公斤,推测是弃养的宠物。目前,这只小鳄鱼已被送到青岛市动物园收容救护站妥善安置。

记者查询了解到,暹罗鳄是国际公约附录Ⅱ中的保护动物,栖息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的沼泽地、湖泊等淡水水域以及咸淡水水域,中国允许暹罗鳄商业养殖,但是合法买卖暹罗鳄鱼,必须办理养殖手续和运输手续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批,否则都是属于非法养殖和贩卖。

据了解,在城市河道发现具有攻击性的入侵物种已不是第一次。以李沧区为例,辖区有李村河、大村河、楼山河等大小河流十几条,放生情况较为集中的出现在李村河的中上游河段,在大村河、板桥坊河、楼山河等也有放生现象。“这些河流整治后水质好、水草丰茂,流域面积比较大,河道也比较宽,但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有入侵物种放生到河道中,很难发现和抓捕。”赵子斌说,像鳄鱼、鳄龟这种不属于当地生态原生的物种,没有天敌,容易造成外勤物种泛滥,破坏当地生态系统,“除了威胁到水鸟鱼虾等河道生物外,这些物种还会影响到市民的安全,特别是在河边游玩散步的孩子们的安全。”赵子斌说。

近年来,随着李沧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以及辖区各条河道整治工程相继完工,李沧区域内河流生态不断提升,河道水质不断变好,呈现出水清岸绿、水鸟齐飞、游人如织的美丽画卷。赵子斌介绍,在发现小鳄鱼的大村河枣园路至君峰路河段,在今年5月份刚完成河道综合整治,“水质提升了,生态修复了,市民放生的现象也多了,放生小鳄鱼这是第一次发现,但之前从河道中抓到过龟甲直径超过十公分的鳄龟。”赵子斌说。

野保专家称,尊重市民的放生意愿,但放生一定要合理合法,建议在放生动物前尽量详尽地查阅相关资料,判断放生的物种是否对当地生态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持生态多样性,专家建议市民尽量不要放生有攻击性、在当地生态系统中没有天敌的入侵物种。如果市民在野外发现鳄鱼之类的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上报,切勿随意处置。

(记者 刘玉凡 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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