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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一般纳税人后会多交税费吗?官方回复

2020-10-21 16:07 作者:刘倩倩 宁冠宇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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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谈现场。

青岛新闻网10月21日讯(记者 刘倩倩 宁冠宇)今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郭洪源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谈中,一名从事烟酒茶叶的个体工商户谈到,作为个体工商户,他享受到很多优惠政策,但自己由于无法开具客户想要的增值税发票也影响了很多业务,希望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和一般纳税人所交税费的区别。

对此,郭洪源回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他表示该网友这种情况,符合自行开具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事批发零售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上,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存在不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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