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10时许,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在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外,对一辆冀F牌照的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河北省保定市)出示的驾照字体异常,有伪造嫌疑,通过登录公安网系统平台核实后,查询到王某的驾驶信息已处于注销状态,其提供的驾驶证件系伪造。
经了解,王某之前考取的驾驶证件为B1B2证,后来因违规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被交管部门查扣,由于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导致其驾驶证件信息被注销。后来,王某通过上网花200元钱购买了一本“驾驶证件”,结果在今年3月份被交警查处。谁知王某在接受完相关处罚后,屡教不改,再次上网重新购买了一本“驾照”继续使用,没想到这次办理的证件刚使用没几天就被执勤交警识破。
由于驾驶员王某私自使用变造、伪造驾驶证件,执勤交警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15日内行政拘留处罚;同时,王某网购的驾照被收缴后予以销毁。
在这里,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私自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刘海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