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调解。
青岛新闻网11月24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谭美娜)得知邻居遇险后,夫妻俩一个下地窖救人,一个跑出去求助乡亲们。遗憾的是,下井救人的丈夫和邻居因抢救无效双双离世,原本融洽和睦的邻友打起了官司。近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并在原告准备上诉前及时调解。
2019年11月10日上午,刘某甲的妻子王某一直联系不上独自在家的丈夫,便电话联系邻居刘某乙的妻子耿某,请她帮忙查看刘某甲是否在家。耿某多番寻找,最终发现刘某甲躺在自家地瓜窖中一动不动。耿某立即喊来丈夫,并出门联系其他村民帮忙。等耿某返回,看到丈夫也倒在地瓜窖中,同样不省人事。随后赶来的同村村民找来两台电风扇,通风换气一段时间后合力将二人拉出,送医抢救后已是回天乏术。刘某乙因该次事故,被授予“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事发后,王某一家向耿某一家支付了1万元,以弥补因刘某乙死亡而对耿某一家造成的亏欠,但1万元根本无法填补丈夫丧生带来的丧葬费等损失,于是耿某和子女将刘某甲的配偶王某及其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支付10万余元补偿款。
受案后,承办法官想方设法为双方调解,但双方未能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该案最终判决结案。
法院认为,刘某乙发现刘某甲倒在地瓜窖中,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实施救助,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基本特征,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危难相助的传统美德,应当予以弘扬。本案中刘某乙因地瓜窖中二氧化碳中毒死亡,没有侵权人,其直接施救对象是刘某甲,刘某甲属于本案中的受益人,虽然刘某甲没有被施救成功,但是刘某乙为了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尽了最大努力,亦因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即使最终未能避免损害的发生,也不妨碍其补偿权的成立。经综合考量,法院酌定补偿款数额为3万元。
判决后,耿某一家不服,欲提起上诉。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希望两家人能向前看,尽快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相互理解,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于11月19日向耿某一次性支付了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