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17日讯(记者 丁淑华)记者从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了市北区鞍山路9、13号、中海寰宇天下水清雅苑、城阳区龙湖锦璘原著三期、御景尚都三期等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此次确定的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详情为:市北区鞍山路9、13号,共168套公租房;市北区中海寰宇天下水清雅苑,位于长沙路45号,共51套公租房;城阳龙湖锦璘原著三期,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46号,共68套公租房;城阳区御景尚都三期,共114套公租房。共合计401套公租房。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