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牛晓瑜
来源 |青岛新闻网视点团队
社会想要正常运转,需要在人与人之间设置各种规则,人必须遵守规则并且一心向善,才能在社会中立足。但最近发生了几件尴尬事,都是由于人守规则和做好事而导致的。有些令人唏嘘,有些则令人匪夷所思。
01
甘女士是长沙站内的一名保洁员工,在打扫列车卫生时捡到一枚钻戒。甘女士称自己的工作规定时间仅十几分钟,因担心上楼交戒指耽误打扫时间,并且分不清钻戒到底是真是假,就先以工作为主。工作完以后自己上了趟厕所,此时组长打电话询问是否捡到戒指,甘女士表示有拾到并上交。但面对此举,甘女士所属保洁公司认为其违反公司规定,未第一时间上交拾捡物品并且带离过车厢,所以要对甘女士罚款500元。
据了解,甘女士的月工资只有3500元。而这次意外让她一下被扣罚500元,对她来说是不小的损失。做了好事还要被罚,甘女士也觉得十分委屈。
网友对这家公司的举动也感到十分迷惑。甚至有网友猜测:这家公司是有罚款指标需要“冲业绩”吗?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的基本守则。现如今,遇到拾金不昧的人,失主或者所在的单位都会向捡拾者进行一定的奖励,以褒扬拾金不昧的行为。而甘女士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四个字,反倒收到了罚款500元的“奖励”。
也许清洁公司的本意是,用罚款的方式逼迫员工捡拾物品之后迅速上交。
但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惩罚大有可能造成反作用。心理学上来看,惩罚只会降低行为发生的概率,而强化(奖励)会增加行为发生的概率。如果为了让清洁工积极上交捡拾物品,就要采取“上交就奖励”的方法,这样才会鼓励更多的人上交。
而现在,公司惩罚了上交的行为,就会降低上交的概率。如果下次再有清洁工发现旅客遗留的钻戒,可能会有意无意的一把扫入垃圾堆,眼不见为净,不惹祸上身。清洁工自己避免了损失,失去的是被主人忘记的财物,和这家公司的良心。
另外,甘女士称不知钻戒真假,于是选择先做好打扫车厢的本职工作,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甘女士对工作负责的表现。但这时,打扫车厢的本职工作与第一时间上报捡拾物品是有矛盾的。在产生这种矛盾时,该公司用“一刀切”的手段对甘女士进行了处罚,没有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这样是否合理?一句“公司规定”就可以让甘女士白白受委屈?说到底,这种公司规定本身又是否合理呢?
退一步讲,假如甘女士真的存在“私心”,但在询问时立即诚实表态,也是无法进行“有罪认定”的,“立即上交”的规定和“限时打扫”的规定存在冲突,这是制度设计的漏洞,不能将这种漏洞变成“脏水”泼在员工身上。其实,只要制度稍作改进,如捡到失物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是否就可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
02
当自己身后有一辆拉着警报的救护车时,你会怎么做?很多人都会回答,当然是尽量避让啦!
有几位司机也是这么做的,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有些出人意料。
徐师傅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身后来了一辆拉着警报的救护车。徐师傅好心避让,在红灯时左转,结果被记6分,罚款200元。对此警方表示,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也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
张先生在斑马线处等红绿灯,后面正好有一辆救护车鸣笛前进,张先生为了给救护车让路直接压线,开到旁边的车道上。数日后,张先生因压线并驶入路边,被罚3分,罚款200元。他上传视频证明他是为了给救护车让路而压线行驶,不料张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却被驳回,交通警察对张先生说,即使给救护车让路,也不能闯红灯、闯压线。
看起了相似的另一个场景,交警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罚。
11月30日,广西柳州,民警接到举报: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一辆正在出勤的救护车前,救护车连续鸣笛12次,该车始终未让行,挡住救护车1分21秒,直到绿灯亮起才通行。司机梁某称,因怕被扣分,不知如何让行。民警对驾驶人梁某进行处罚与教育。交警称,若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时,司机不受红灯限制,如果被拍到,交警会进行核实,司机可以往前开一点,靠右侧停车,让救护车先行。
所以道路规则究竟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应该如何遵守规则?这竟成了一个让人说不清的问题。
是什么让人不敢给救护车让路?明明知道是好事,为啥不敢做?实在是做好事的成本太高。
如果不为救护车让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与第九十条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款200元。
如果为救护车让了路,司机势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闯红灯、压线等。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交规之后,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另外,因为礼让特种车辆发生事故的,礼让情节不影响责任认定。
不让路,扣3分。让路,有可能要扣6分。哪个合算,一眼便知。
有些驾照分数不多的司机表示,真的不敢让,因为不够扣分,心疼罚款。就算是扣分之后能通过复议的方式取消违法记录,中间的过程也过于繁琐和漫长。有网友详细讲述了开证明的过程:
就这位网友的分享来看,要取消违章记录,至少需要跑三趟,两个地方,排不知道需要多久的队,还不知道具体要找谁办理。来回的路费,花费的时间,耽误的工作,都需要做好事的司机自己买单。
做好事的成本要做事的人自行承担,是否有些不近情理?
有很多网友质疑,既然交警的摄像头能够拍到司机闯红灯压线等违法行为,那为何对司机避让特种车辆的行为选择性视而不见?还需要司机自行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在司机申请行政复议时,能否设置“快速通道”,让避让特种车辆所产生的损失能快速通过行政复议来免除,还司机一个清白,给司机一个交代,让司机的好事做的值得,让每一个避让特种车辆的司机都没有任何的抵触。
03
规则的设置,是为了社会能更好的运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是能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矛盾。制定相关法规时,能否考虑到生活中经常能碰到的特殊情况?执法时,是否能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真正的人性化执法?有时,这是对普通人社会责任和良心的一次询问,同时,这也更是对规则制定者智慧的严格考验。
只有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执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以罚代管”,这样才能让规则本身的意义得到充分的发挥,让每一个遵守规则的好人都能受到应有的褒扬。
毕竟,我们希望社会上的好人越来越多,不是吗?
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视点团队
文 |牛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