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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 48家违规药店停业整顿

2021-02-10 17:34 作者:黄晓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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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0日讯(记者 黄晓 通讯员 王渊博)春节临近,为保障岛城市民用药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紧抓药店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不放松,自12月初起,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药店进行了2轮全覆盖督导检查。截至1月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进行了10个区市的162家药品零售药店督导检查,对100余家药店进行了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48家违反规定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等处罚;指导督促区(市)完成2轮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制度落实和一店一码全覆盖督导检查10870余家次。

督导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药店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要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4类药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药店内环境要每日消杀,并做好记录;药店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印制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向购药人员发放,告知发热门诊或哨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引导;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出现了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购药人员,立即引导到就近的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调整完善药品零售网格化监管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每一家药店都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夯实药店疫情防控基础,扎实开展工作,加强对防疫用药经营质量、涉疫医疗器械等防护物资经营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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